关于在全市职工中广泛开展“同舟共济保增长,建功立业促发展”竞赛活动的决议

2011-01-25

 
(2009年 1月19日   汕头市总工会第十五届
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通过)
 
2008年下半年以来,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市经济稳定和增长受到一定的冲击,造成部分企业经营困难。为维护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汕头市总工会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决定,在全市职工中广泛开展“同舟共济保增长,建功立业促发展”竞赛活动。
工人阶级是国家的领导阶级,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一定要站在服从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同舟共济保增长,建功立业促发展”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在困难面前,广大职工要与企业同舟共济、忠于职守,爱岗敬业。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市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各级工会要组织职工深入开展以挖潜增效、增收节支为主要内容的立功竞赛,推动企业降低成本、创新技术、苦练内功、提高效益;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深入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和“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为促进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献计出力;要充分发挥劳动模范的带头作用,引领广大职工为保增长促发展再立新功。
全市各级工会要切实加强对“同舟共济保增长,建功立业促发展”竞赛活动的领导,确保竞赛活动顺利开展,真正取得实效。要把竞赛活动作为“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主题竞赛活动的重要内容,并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有机统一起来。通过活动,积极帮助职工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大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的稳定。
全市广大职工要在市委的领导下,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坚定信心,迎接挑战,以主人翁的姿态、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讲奉献,争贡献,积极参加“同舟共济保增长,建功立业促发展”竞赛活动,以新业绩来战胜危机、赢得挑战,努力为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建国六十年和省、市劳模表彰大会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