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头市总工会2019年下属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入围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0-07-20

根据《汕头市2019年市属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公告》,现将汕头市总工会下属事业单位此次公开招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

体检定于721日进行,考生到指定地点集中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集中时间:721日上午745,集中地点:汕头市招商路29汕头市总工会一楼大厅。联系人:肖金坤,18826136744

二、其他事项

  (一)集中签到。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于体检当天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需矫正视力的,请携带本人常用的眼镜)佩戴口罩到集中地点集中签到,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和指引。体检对象需先填写体检表中有关内容(不得填写本人姓名,其中姓名受检者签字按照抽签序号牌填写),贴上本人相片后交工作人员保管。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体检对象,按自动弃权处理。确有特殊情况的,经我批准同意后,可推迟检查。

  (二)体检纪律。体检对象所携带的通讯工具,报到时须关闭后装入信封交我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体检过程中,体检对象须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体检对象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不得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不得在体检过程中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

  (三)考生离场。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在工作人员处领回代保管物品后,方可离开体检医院。

  (四)体检对象应提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和《体检须知》(附件),了解有关体检程序,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招考单位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考生联系。如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资格的,务必于720日下午17:30前与我会联系(联系电话:88279704)。疫情期间,请体检对象佩戴好口罩参加体检,同时选择好交通工具,提前熟悉集中地点位置和交通路线,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切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五)体检标准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六)体检对象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汕头市总工会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我局将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附件:

  一、考生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体检表上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并由汕头市总工会组织部加盖公章。

  四、体检表个人信息由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五、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六、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七、女性考生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考生,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八、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

  九、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相应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