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20年度经费收支决算和 2021年度经费收支预算的通知

2021-02-02

各区(县)总工会各区域(行业)工会联合会,各基层工会

根据省总通知要求,为做好2020年度工会经费收支决算和2021年度工会经费收支预算的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0年度工会经费收支决算的编制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年度各类款项的收付核算和汇总工作,及时编制2020年度经费收支决算报表。

(一)决算报表的总体要求及组成。

为全面了解各级工会年度经费收支的总体情况,按照全总要求,2020年度工会经费收支决算报表继续沿用2019年度收支决算报表体系,主要由年度经费收支决算报表封面、报表和报表编制说明书三部分构成。报表格式详见附件。

(二)本级决算说明书的编写要求。

1.决算报表应附文字说明。要全面总结资金使用效果和经验,分析工会经费收、管、用方面的不足,查找原因,制定措施并加以改进。

2.原渠道收缴工会经费的单位要专项说明2020年1-12月实际上缴省总工会的经费情况;实行税务代收工会经费的单位要专项说明“广东省工会经费收缴管理系统”中2019年12月-2020年11月实际上缴省总的经费情况。

3.对于超出预算较多或预算执行率较低的支出项目,要专项说明原因。

(三)账务处理的要求。

各单位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工会财会制度规定,做好账务处理工作,并注意有关数字的填列:

1.“核定预算数”:要按照报市总备案的预算数填报;

2.“上级补助收入”:将市总下拨的各项补助,全部列入“上级补助收入”科目核算。对于市总转拨的“劳模奖金”、“省级劳模体检费”以及来源于中央财政的“全国劳模健康体检费”等不列入“上级补助收入”科目,通过往来科目进行核算。

3.“政府补助收入”:本级财政给予工会的各项补助,要列入“政府补助收入”科目核算。

4.“应付上级经费”:实行税务代收工会经费的单位可以不使用“应付上级经费”科目;原渠道收缴工会经费的单位要认真核准“应付上级经费”科目,按分成比例计算应上缴市总的经费数,并及时足额上缴,不得拖欠或截留,年末因特殊原因应缴未缴的经费应仍在“应付上级经费”科目反映,并于2021年2月10日前将应缴经费上缴到市总工会。

(四)结余科目账务处理。

根据全总财务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省级工会2018年结余科目调整的通知》(工财发2018132号)要求,各单位在2020年年度结转前,延续2019年决算做法,在“结余”科目下增设“结转资金”和“结余资金”两个二级科目。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预算资金。结余资金是指项目实施周期已结束、项目目标完成或项目提前终止,尚未列支的项目支出预算资金;因项目实施计划调整,不需要继续支出的预算资金;预算批复后连续两年未用完的预算资金。

各单位的基本支出年末结余全部转入“结余——结余资金”科目,项目支出年末结余根据项目情况分别转入“结余——结转资金”和“结余——结余资金”科目,并据此编列2020年度经费收支决算。

二、关于2021年度工会经费收支预算的编制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2021年度工会经费收支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十七大全面部署和全国工会财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广东省工会十四大确定的目标任务,把握工会财务工作正确方向,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组织好经费收入,审慎安排好各项支出,切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科学合理编制年度收支预算。

(二)2021年度预算工作重点。

1.不断强化工会经费收缴管理。

各级工会要巩固深化工会经费收缴改革成果,强化工会组织在经费收缴工作中的主体责任意识,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经济形势和发展趋势,在全面分析、科学测算的基础上编制2021年度收入预算。进一步落实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按照《关于落实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力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工办〔2020〕14号)等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2.切实落实《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基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2021年是《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全面实施的第一年。各级工会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增强依法依规管理预算的意识,加强对下级工会尤其是基层工会的指导,确保《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基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各项规定能够得到落实。

(1)深入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对应纳入预算管理范围的预算单位,做到应纳尽纳,要将各预算单位全部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实现财政资金、拨缴经费收入和其他资金等各类收入全面统筹;在预算资金来源层面,要将上年结转资金纳入本年预算管理,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时,可以动用以前年度累计结余资金。

(2)进一步做好项目预算管理。各级工会要加强本级项目立项论证,做好事前可行性论证和绩效评估,从源头上提升项目质量。对符合工会重点工作方向、体现经费向基层倾斜的项目要予以重点支持。

(3)各级工会在编制2021年预算时,要注意《工会预算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年度采购预算编制要求,结合存量资产情况,编制本级工会的采购预算;要按照预备费设置的比例要求,合理安排预备费规模;要结合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尽可能准确编制结转资金预算;要根据上年对下补助情况,及时将对下级工会的专项转移支付预计数下达。

(4)鉴于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尚未正式发布新修订的《工会会计制度》,各级工会在编制2021年度预算时,仍使用原会计科目编制预算报表。在预算编制中对结转结余资金的管理以现有文件规定为准,对转移支付预算管理暂按对下补助预算编制规定执行。

3.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各级工会要在前期已开展工作基础上,继续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对照提出的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结合自身实际,深入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在本级工会、本级工会所属预算单位、预算项目各层面全方位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在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目标管理、事中绩效运行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各环节全过程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在工会及所属事业单位全部收支范围内全覆盖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各级工会要进一步提高对预算绩效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工作重点和推进次序,抓住关键环节,完善本级工会绩效指标体系,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实施走向深入。各市级工会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对下级工会的督促指导力度,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级工会绩效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4.审慎编制支出预算。

各级工会应当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服务工会工作全局,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统筹兼顾、保证重点,严格按照预算支出标准,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存量资产情况,科学应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编制好2021年度支出预算。

(1)将“过紧日子”精神落到实处。各级工会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执守简朴、力戒奢华,厉行节约办事业,合理预期工会经费收缴的形势和财政支持力度,结合收入预算编制情况,审慎安排2021年预算收支总规模。

(2)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各级工会要严把支出关,严禁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花钱,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安排预算时,要将资金向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职工维权服务、城市困难职工帮扶、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新兴就业群体入会等重点工作领域倾斜,向乡镇(街道、开发园区)工会、基层工会倾斜,保障经济欠发达地区工会正常履职所需经费。

各级总工会要指导所辖基层工会按照《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及《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粤工总20185号)规定的支出范围和开支标准,合理编制年度经费收支预算,既要让广大职工群众感受到工会组织的温暖,也要确保基层工会经费规范使用。

5.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和强化财务监督。

各级工会要强化预算的严肃性,硬化预算执行约束,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做好预算调整工作,减少预算执行的随意性。加强财务审核,严格执行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

各级工会要认真落实《工会财务监督暂行办法》(总工办发201920号)要求,加大财务监督检查力度。要细化工会财务监督业务流程,创新财务监督方式,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健全完善内控制度体系,构建防范经济运行风险的长效机制。

(三)预算报表的编制要求及组成。

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要求,为全面了解各各级工会年度经费收支的总体情况,全国总工会对以前年度经费收支预算报表体系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年度收支预算报表体系由年度经费收支预算报表封面、报表和报表编制说明书三部分构成。另为做好新修订工会会计制度的的衔接准备工作,按全总财务部要求,提供了试编样表供各级工会参考。待新修订的《工会会计制度》正式发布后,将另行发文明确新的预算报表格式。报表格式详见附件。

2021年度上缴市总经费,原渠道收缴经费的单位应按不低于2020年度预算数做预算;委托税务代收的单位可参考2020年度的实际上缴数做预算。

(四)有关数字的编列要求。

1.“上年结转”作为一项资金来源,纳入年度经费收入预算管理。年度预算报表中“上年结转+当年收入合计-当年支出合计=结转下年”。

2.“拨缴经费收入”:《工会会计制度》规定,属于本级工会的留成经费部分作为“拨缴经费收入”入账。原渠道收缴经费的单位在编列2021年度本级“拨缴经费收入”预算数额时,应注意剔除上缴市总工会的经费数。

3.“上级补助收入”: 2021年度预算中的“上级补助收入”二级明细科目数额,暂按照2020年实际决算数额填列。

三、关于2020年度工会决算报告

根据《广东省总工会关于编报<2020年度工会决算报告>的通知》(粤工财〔2021〕1号)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及工会所属的各级事业单位、企业、协会、学会、基金会等单位继续采用北京久其软件公司开发的决算信息系统,填报数据和编写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或会计报告情况说明。按工会组织(基层工会)、事业类单位、企业类单位、社团类单位四类分别进行汇总,汇总并完成审核后逐级上报至市总。

四、报表报送时间及打印要求

根据上级工会相关要求,市总对下一级工会2019年度工会经费收支决算和2020年度工会经费收支预算实行备案管理。

以上三类报表由各工会财务部门编制,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审查、审议后,按时报市总工会备案。

1.2020年度工会经费收支决算和2021年度收支预算报表(不需要电子数据,只需要书面报表)于2021年2月28日前,上报市总工会备案(收件地址:汕头市金平区招商路29号市总工会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2.各区县总工会要布置所辖工会在2020年度全国工会决算报告信息系统编制工会决算报告,收集后审核,分类汇总并完成审核,将决算数据导出后于2021年2月28日前上报市总工会(发送邮件到stszghcwb@163.com),纸质汇总表及说明原件同时寄送。

3.报表要求使用打印机打印,不可手工填列。纸质报表(一式一份)要求按全总统一编制的表格填报,不得随意增减款、项科目。预决算编制后,应将说明书、报表,加装封面,整理装订成册;封面和表内各页均应加盖公章及有关人员名章。

4.各单位要根据《工会法》《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基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要求,部署下级工会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按时按质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

 

附件:

1.2020年度经费收支决算报表封面及报表附件1-2工会经费收支决算报表.docx附件1-1工会经费收支决算报表封面.doc

2.2021年度经费收支预算报表封面及报表附件2-1工会经费收支预算报表封面.doc附件2-2工会经费收支预算报表.xlsx

3.工会经费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预算表(试编)附件3工会经费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预算表(试编).xlsx

4.省市县(乡镇)级总工会2021年度收支预算汇总表(试编)附件4省市县(乡镇)级总工会2021年度收支预算汇总表(试编).xlsx

5.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单位预算收入支出表(试编)附件5直属单位预算表(试编).xlsx

6.2021年度工会经费收支预算表编报要求附件6预算表要求.doc

       7.2021年度工会经费收支预算表编制说明附件7年度编报说明.docx



 

 

                    汕头市总工会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