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劳模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2023-04-03
各劳模有关管理单位:
为加强劳模日常管理,更好做好劳模管理和服务工作,现就做好劳模基本情况调查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工会要切实做好劳模日常动态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省、市有关劳模政策文件的规定,需及时掌握劳模劳模信息变动情况,以便进行核对和建档。
二、请各单位认真核对劳模信息,凡发生劳模情况变更时,及时填写《汕头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变更情况登记表》,并上报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
三、相关表格请到汕头市总工会官方网站“公告栏”下载。
汕头市总工会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