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劳模工作专题调研的通知
2023-05-29
各区(县)总工会,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工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工会及相关单位劳模管理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做好我省劳模服务管理工作,根据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劳模工作专题调研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市总工会主题教育部署要求,市总工会拟于近期对我市劳模相关工作开展专项调查研究,现就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1.劳模现状摸底。摸底对象全国、省及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含享受全国、省、市劳模待遇者),全国、省及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部级劳动模范及享受省部级、市级劳模待遇者,省、市先进集体(含小集体),全国、省及市工人先锋号,全国及省五一劳动奖状。
2.劳模关心关爱情况。是否准确掌握劳模基本信息,做到分片调查、情况有档案,分类管理、服务有侧重,分级联系、关爱有机制。
3.劳模资金使用情况。是否准确掌握劳模工作、生活、住房、社会保障等个人信息,是否认真核实劳模低收入困难和特殊困难补助申报情况,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什么问题。
4.对劳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哪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有哪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对进一步做好劳模工作有哪些意见和建议。
二、调研方式
此次专题调研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和书面调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召开座谈会。邀请部分单位分管劳模工作同志参加座谈会。
2.实地调研。到部分代表性强的区(县)总工会、市直单位进行重点调研,邀请区(县)及企业负责劳模工作的同志召开调研座谈会深入掌握有关情况。
3.书面调研。收集区(县)总工会、市直单位及相关单位上报的劳模工作调研报告书面材料,结合平时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全面了解我市劳模工作情况。
三、调研安排
1.6月份各级工会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各单位登录汕头工会网站(最新公告栏)下载相关通知、复核表及表格,对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实和完善,要着重核实个人是否存在违纪违法等符合撤销荣誉称号的情况。填报《汕头市各级劳模个人信息情况汇总表》、《汕头市各级先进集体情况汇总表》、《汕头市各级五一劳动奖状情况汇总表》和《汕头市各级工人先锋号情况汇总表》,不得随意改变表格中内容及选项,于6月1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stszjjb@126.com[文件名为“XX(单位)劳模摸底调查表”]。复核表需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如有泄露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复核表打开密码请与市总经济工作部工作人员联系。
2.召开座谈会及实地调研集中在 6-7月开展。
3.区(县)总工会、市直单位及相关单位根据书面调研提纲要求 (见附件),将书面报告于6月20日前报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对劳模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及摸底调查是做好劳模服务、管理工作,推动解决劳模生活困难、进一步加强劳模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级工会要把调研摸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认真部署,落实责任、扎实开展。要集中力量,深入基层、深入劳模家庭,保证调研摸底工作的质量。
(二)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单位要层层分解落实任务,充分调动基层单位和劳模的积极性,采取入户走访、电话访问等方式,点面结合,详实掌握第一手资料,确保调查结果全面、准确、详细,不漏人、不漏项。
(三)健全档案,完善管理。要通过调研摸底,进一步健市级以上劳模档案,及时在平台填报、修改劳模最新信息,实现劳模管理网络化、信息化,动态掌握劳模的工作、生活和困难情况。
联系人: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林耀宏;
联系电话:88273470;
电子邮箱:stszjjb@126.com。
附件:
汕头市总工会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