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23年“金秋助学”专项帮扶活动的通知
2023-08-04
各区(县)总工会、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市直各相关单位工会:
市总工会拟于近期开展2023年“金秋助学”专项帮扶活动,为确保帮扶活动顺利开展,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金秋助学”对象及帮扶标准:
在档困难职工的子女,每生5000元。
二、困难职工的建档、返困和申请:
1.拟申请“金秋助学”专项帮扶的困难职工,必须符合关于印发《广东省困难职工家庭认定和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办〔2021〕29号)中困难职工家庭认定标准,即“连续6个月以上家庭人均纯收入不高于低保标准(城镇867元/农村812元),或家庭人均纯收入略高于低保标准,且不超过1.5倍低保标准,但由于子女上学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符合助学帮扶条件的困难职工所在单位工会,为申请人建档或返困工作中需严格按省建档立卡操作规范“九必有”要求进行操作。
2.各区(县)基层工会申报建档、返困的材料由各区(县)总工会帮扶工作部门审核,市直各相关单位工会的申报建档、返困材料由市总职工服务中心审核,并按照《汕头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和解困脱困工作操作规范》的要求,填写“2023年度困难职工申请金秋助学帮扶专项资金登记表”(附件1)并提交相应材料,新生提供入学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学费缴交凭证复印件,老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及学费缴交凭证复印件;区(县)以各区(县)总工会为主体,市直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为主体,于9月15日前,附上“XX单位申请2023年金秋助学专项资金帮扶对象情况汇总表”(附件2),连同相关材料报送市总职工服务部备案,由市总工会统一发放助学金(附件2的电子版均以单位命名后发送至邮箱stzghbzb@163.com)。
附件:
附件2:XX单位申请2022年金秋助学专项资金帮扶对象情况汇总表.xlsx
汕头市总工会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