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开展消费帮扶工作的通知

2023-08-24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总工会 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持续开展消费帮扶工作的通知》(粤工总〔202322号)有关精神,根据《广东省总工会加大工会经费投入助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措施》(粤工总〔202325号)要求,近期,市总工会  市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持续开展消费帮扶工作的通知》(汕工202343号文),延长消费帮扶至2025年底,增加额度标准不超过600元/人/年,当年额度须于每年12月31日前使用完毕。

 

 

汕头市总工会职工服务部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