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调研的通知

2017-05-02

各区(县)总工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六届四次会议精神和省总女职工委员会六届三次会议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省总女职工委员会定于2017年4月至7月在全省各市(区)的企业中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调研。按照通知要求,市总女职委将在各区(县)、市直有关单位选择部分企业开展调研,各有关单位工会女职委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调研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重点调研新形势下女职工劳动就业、“四期”保护、生育保障等权益实现情况。
    二、调研范围
    本次调研在全市7个区(县)及市直有关单位开展。请每个区总女职委选择2家企业、1个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南澳县总女职委选择1家企业、1 个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开展调查活动,要求每家接受调查的企业和工会联合会组织30位女职工、5位男职工、5位管理者参与问卷调查。
    三、调研方法
    1、调研主要采取问卷调查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各区(县)、有关单位通过直接发放书面问卷的方式开展问卷调查,并完成本区(县)、有关单位女职工问卷的数据汇总,形成调研报告。市总女职委会适时组织专题调研组赴部分区(县)及有关单位开展实地调研。
    2、本次调研采取统一的调查问卷,请各区(县)总女职委、有关单位工会女职委自行印制发放及组织开展问卷调查。
    四、时间安排
    1、5月26日前,各区(县)、有关单位完成问卷调查工作。
    2、5月至6月,市总女职委组织专题调研组开展实地调研。同时,做好迎接省总女职委调研组来汕调研准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各区(县)总女职委、有关单位工会女职委于5月31日前提交问卷汇总数据并提交调研报告。
    五、调研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总工会女职委、有关单位工会女职委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区域工作实际,制定调研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调研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调研任务如期完成。
    (二)确保调研质量。紧密围绕调研内容,深入企业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如实反映女职工利益诉求,力求调研工作严谨细致,调研报告情况详实、数据准确,对策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注重总结经验。在调研过程中,注重总结推广近年来本区域不同层面、不同类型工会女职工维权工作典型经验,培育创新工会女职工维权品牌工作,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
    (四)按时报送材料。请按照调研时间进度安排和要求,按时完成问卷调查和报送调研报告。
   联系人:李霞 詹惠斌
   联系电话:88421699,传真:88442480
   市总女职委电子邮箱:stnzw@126.com
 
附件: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调研提纲.doc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调查问卷.doc          
         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问卷调查企业情况汇总表.doc
         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调查问卷数据汇总表.doc
 
 
汕头市总工会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