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汕头市困难职工(农民工)新帮扶表格的通知
2017-06-20
各区(县)总工会,市直各局、(集团)公司工会,各产业工会(工委):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困难职工建档立卡、精准帮扶、解困脱困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本次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升级管理需要,今后将对困难职工(农民工)档案进行细分、分级管理,档案信息须更深入了解,上报资料需更加祥实,市总工会将于2017年6月20日起,对于新建档困难职工(农民工)、申请帮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须使用以下对应相关表格,之前印制的相关表格将不再使用,请各单位工会积极配合执行。
汕头市总工会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