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市国有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进行调查摸底的通知

2017-10-13

各区(县)总工会,高新区、保税区、海湾新区工会,市直各局(集团)公司工会,市总各产业工委: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通知》(汕组通〔2017〕59号)关于“各级工会要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鼓励职工代表有序参与公司治理”的要求,请你们按照文件精神,对所属国有企业的民主管理工作认真开展一次调查摸底,进一步完善所属国有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各地各单位有哪些好的做法,存在哪些问题,有什么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材料,请将调查摸底书面材料、调查摸底情况表(附件)于10月20日前报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stszjjb@126.com
 
附件:汕头市国有企业调查摸底情况表.doc
 
 
汕头市总工会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