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总工会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对“落实发展年”进行动员部署

2019-05-14

    2月14日下午,市总工会召开推进“落实发展年”工作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陈向光主持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陈菲传达2月11日上午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和2月11日下午市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市总工会副主席周波、杨一冰,党组成员、副调研员章二禧,副调研员陈创辉,市总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下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市委提出“落实发展年”的要求对加快汕头振兴发展意义重大,是全面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广东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推动汕头发展不停步的重要举措,一分布置九分落实,工会要狠抓落实,在自身职能上发挥更大的作用,引领百万职工为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活力特区、和美侨乡、粤东明珠和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中建功立业。
    会议指出,要“围绕一个目标,建立四项制度,做到五个坚持”开展好工会系统的 “落实发展年”工作。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要围绕加快特区建设,推动汕头发展这一目标,建立完善责任分工制度、工作台账制度、学习调研制度、检查监督制度,做到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建功新时代”主题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理念,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
    陈向光要求,要尽快明确人员职责,细化分工,落实责任,目标到人;要在原有月计划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工作的时效性,做到有计划有总结;市总各支部、各科室每周要坚持学习,将学习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在纪律上要从严管理,并将监督检查情况落实到绩效考核中去。
    会议强调,一年之计在于春,落实发展在于行,市总全体同志要强化责任担当,围绕群团改革“增三性,去四化”的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好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