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总工会关于编报2024年度经费收支决算和2025年度经费收支预算的通知
2025-01-24
各区(县)总工会,各区域(行业)工会联合会,各基层工会,市总下属事业单位:
现将广东省总工会《关于编报2024年度经费收支决算和2025年度经费收支预算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2024年度工会经费收支决算和2025年度工会经费收支预算的编制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4年度工会经费收支决算的编制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年度各类款项的收付核算和汇总工作,及时编制2024年度经费收支决算报表。
(一)账务处理的要求。
1、“核定预算数”:要按照市总核定(备案)的预算数填报,本年度如有进行预算调整,按市总核定(备案)的调整后预算数填报;
2、“上级补助收入”:要按照市总拨款通知要求,将市总下拨的各项补助,全部列入“上级补助收入”科目核算。
(二)结转结余科目账务处理。
根据《工会会计制度》、《工会结转和结余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总工办发〔2023〕46号)要求,各单位年末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资金,经审核确认后,进行结转。各单位工会应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根据实际支出需求编制相关年度支出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控制结转结余资金规模。预算批复后连续两年未用完的预算资金,不得再次结转。
二、关于2025年度工会经费收支预算的编制
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要求,2025年度工会经费收支预算报表继续沿用2024年度收支预算报表体系,包括年度经费收支预算报表封面、报表和报表编制说明书三部分。其中报表由《县以上工会本级经费收支预算总表》(含三张附表)、《县以上工会机关收入支出预算表》、《工会事业单位收入支出预算表》、《基层工会收入支出预算表》、《县以上工会收入支出预算表(全口径)》组成,报表格式详见附件。
关于“上级补助收入”预算的编制。 2025年度预算中的“上级补助收入”的专项转移支付收入预算,暂按照2024年收到的市总专项补助等实际决算数额填列;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预算暂按照2024年收到的粤东西北山区县上缴省总经费按比例回拨补助的实际决算数额填列。
三、报表报送时间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会决算报告制度>的通知》及省总工会相关要求,市总对下一级工会2024年度工会经费收支决算和2025年度工会经费收支预算继续施行备案管理。
1、2024年度工会经费收支决算和2025年度收支预算报表(只需要电子盖章扫描版)于2025年3月31日前,报市总工会备案。
2、报表要求使用打印机打印,不可手工填列。纸质报表(一式一份)要求按全总统一编制的表格填报,不得随意增减款、项科目。预决算编制后,应将说明书、报表,加装封面,整理装订成册;封面和表内各页均应加盖公章及有关人员名章。
附件:
汕头市总工会关于编报2024年决算和2025年预算的通知.pdf
汕头市总工会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