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海上枫桥经验” 汕头船员权益保障中心高效化解船员欠薪纠纷
2026-08-10
7月30日,汕头船员权益保障中心调解一起船员欠薪纠纷,以实际行动践行“小事不下船、大事不出港、矛盾不上交”的“海上枫桥经验”,切实维护了船员合法权益。
7月28日下午,汕头海事局接到“XX”轮值班水手邱XX来电反映:其于5月15日上船任职,与船东签订用工合同,约定月工资,但至今未领到工资,被欠薪1万余元。船员计划于7月30日离船,希望帮助讨回所欠薪资。 接到求助后,汕头船员权益保障中心立即启动纠纷协调机制。7月30日,汕头海事局、汕头国际海员俱乐部召集船东及相关方开展欠薪问题调解,并通过视频连线船员进行深入沟通。经耐心调解,中心提出兼顾双方利益的调解方案,获得船员认可。从接到求助到促成和解仅用时2天,真正做到了“矛盾不上交”,将纠纷化解在岸基、解决在港区。 今年以来,汕头船员权益保障中心共协助处理船员纠纷6起,有效维护了辖区船员的合法权益。中心持续深化“海上枫桥经验”实践,建立健全纠纷协调机制,畅通船员维权渠道,做到“小事不下船、大事不出港”,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上半年,中心还组织成员单位开展了“世界海员日”与端午双节登轮慰问等主题活动,为中外海员送去普法宣讲、健康义诊、节日关怀和安全警示教育,将服务前置、把温暖送上船,从源头减少矛盾发生,营造了关爱船员、尊重船员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汕头船员权益保障中心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海上枫桥经验”,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常态化开展船员权益保障相关工作,持续提升服务水平和纠纷化解能力,为维护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和船员队伍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汕头国际海员俱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