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汕头市五一劳动奖章和 工人先锋号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2-03-15

各区(县)总工会,市直以上各有关单位,各有关基层单位工会: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汕头市坚定不移走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的开局之年。市总工会决定,今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推荐评选一批在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涌现的先进职工和先进集体,分别授予汕头市五一劳动奖章和汕头市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扭住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的使命任务,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团结激励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深入贯彻1+1+9工作部署,坚定不移走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全力办好第三届亚青会,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推动经济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推荐评审对象及表扬名额

1.推荐评选对象。市五一劳动奖章(以下简称奖章)授予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中的先进职工;市工人先锋号(以下简称先锋号)授予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所属的部门。已获得上述荣誉称号的,原则上不重复授予。一般不评选副科级或相当于副科级以上单位和干部。离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现役军人及外国人不参加评选。

2.表扬名额。2022 年表扬规模为奖章30个、工人先锋号30个(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在推荐的市五一劳动奖章人选中,产业工人不低于35%,其他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20%,科教人员不低于20%,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不超过20%,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并在教学、科研等方面作出特殊贡献(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等国家级奖励)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按科研人员推荐。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兼任技术研发部门负责人的企业副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按照专业技术人员推荐。在推荐的市工人先锋号先进集体中,企业班组不得少于70%。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职工在市五一劳动奖中的比例均不得低于35%

同时,各单位在推荐中要体现时代特征,注意推荐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少数民族和女职工应占一定比例。

三、推荐评选条件

汕头市五一劳动奖章和汕头市工人先锋号获得者必须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深刻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一般应具有一定的荣誉基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增强我国经济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坚持扩大内需战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发展和安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2.在坚持走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在构建三新两特一大发展格局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3.在实施科教兴省战略、人才强省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创新体系,强化战略科技力量,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4.在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推进制造强省、质量强省建设,发展壮大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服务业繁荣发展,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数字化发展,推进国家、省、市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等建设,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深化与港澳台合作、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5.在全方位改善人民生活,大幅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使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保持社会长期稳定,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人的全面发展、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6.在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支持革命老区、相对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7.在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促进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发生全局性、根本性转变,增强文化自信,提升全社会凝聚力和向心力,推进文化强市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8.在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9.在坚持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10.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奋斗在疫情防控第一线,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以及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做好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防控,推进疫苗研制和加快免费接种,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推荐评审工作要求

推荐评审市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必须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始终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坚持推荐标准,严格推荐程序,严明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保证推荐质量,取得积极效果。

(一)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推荐评审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通过推荐评审工作更好地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把职工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要以职工群众为中心,让职工群众当主角,人选都须经过民主推荐和公示,让职工群众充分参与到推荐评审活动中。

(二)坚持面向基层和一线

要充分考虑各类人员在不同行业和领域的代表性。要优先推荐具有工匠精神并为我市建设和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和优秀技术工人;注重推荐在参与工业立市,产业强市新定位新目标新任务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职工;注重推荐在劳动竞赛特别是职工技术创新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职工;注重推荐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及其领衔人、成员;没有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的企事业单位和车间、工段、班组(科室)不能作为市工人先锋号的推荐对象。

(三)坚持民主差额推荐

市五一劳动奖章和工人先锋号的推荐对象均应自下而上、优中选优、层层选拔产生。其中,各基层工会实行差额推荐,即先进行初始提名,再采用差额方式确定推荐对象。所有推荐对象必须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审议通过,职代会闭会期间则由职代会授权的职代会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各推荐单位上报初步人选时,须同时推荐后备人选。

(四)严格履行推荐评审程序

1.各区(县)总工会,市直以上各有关单位和各有基层关单位工会推荐评审工作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查及所在单位、区级和全市三级公示。推荐对象须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其中,市工人先锋号的推荐对象必须公示具体完整的单位名称和简要事迹;市五一劳动奖章的推荐对象必须公示姓名、单位职务和简要事迹等。

2.征求意见要求:市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须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对其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以及关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方面的政审意见;须征求公安部门意见。推荐对象是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组织(人事)部门及纪检等部门同意。推荐对象是市工人先锋号的,由其所在单位出具征求意见。

3.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保险,劳动关系不和谐,严重失信,未组建工会,未建立职代会和集体合同制度,未依照《公司法》有关要求建立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等情形之一的企业不能参加推荐。

(五)坚持属地推荐

推荐评审以属地原则为主。推荐对象是农民工的,应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工会的意见。

(六)严肃推荐评审工作纪律

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工作精神,坚决执行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推荐评审工作严肃性,认真处理群众举报,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要按照工作程序履职尽责,从严审核,对于伪造相关材料,或未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集体和个人,一经查实撤销其推荐资格,取消相应名额,且不得递补或重报。要严守推荐评审工作纪律,对在推荐评审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七)加强对推荐评审工作的领导

为加强推荐评审工作领导,市总工会成立2022年汕头市五一劳动奖章和工人先锋号推荐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马翔同志任组长,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黄常新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市总工会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会经济工作部,由周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各区(县)总工会、各推荐单位工会要成立推荐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本区域本系统推荐评审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问进度,强化过程管控,严把名额比例关、推荐标准关和推荐质量关。要细化落实方案,精心组织、专项推进,不断提高推荐评审工作水平。

五、时间进度安排

各区(县)总工会,市直以上各有关单位,各有关基层单位工会于331日下午下班前向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上报推荐评审资料,具体包括:市五一劳动奖章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市工人先锋号推荐单位汇总表、推荐对象所在单位职代会决议、公示证明、公示无异议报告、荣誉基础材料、推荐对象已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证明等材料的纸质版、可编辑电子版和扫描版(500字简要事迹)。经市总工会初审同意后在市级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各区(县)总工会、市直各有关工会和基层工会于49日前将推荐评审情况报告、推荐审批表一式三份和奖章推荐人选近期免冠2寸彩照纸质版报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

推荐评审相关文件和表格,可在市总工会网站最新公告栏下载。联系电话:88273470,邮箱:stszjjb@126.com

2022年汕头市工人先锋号推荐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xls

汕头市工人先锋号推荐审批表.doc

职代会决议、公示证明、公示无异议报告、先进事迹、政审意见和征求意见表模板.docx

2022年汕头市五一劳动奖章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xls

汕头市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审批表.docx

汕头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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